當前位置: 資訊> 西藏自治區202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與應用中央資金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信息公示
西藏自治區202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與應用中央資金補貼產品形式審核信息公示
各相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有關規定,我區已開展2022年第二批農機購置與應用中央資金補貼產品形式審核,共審核產品1032個,通用類和非通用類審核通過產品共1017個(見附件1),其中審核通過但需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7個(見附件2),審核不通過產品8個(見附件3)。現將審核信息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從2023年2月8日至10日。
二、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反饋意見(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同時郵寄紙質版。反饋意見應真實客觀、實事求是,并注明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單位須加蓋公章),否則不予受理。
三、對審核通過但需限期開展現場演示評價的產品先納入補貼系統,請相關農機生產企業在3月15日前作出書面承諾(見附件4,將蓋章掃描后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機處將另行發布通知,組織有關投檔產品補充開展現場演示,現場演示評價未通過的,將取消有關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
四、根據部司相關要求,我區對部分拖拉機產品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可靠性報告進行了核查。按照自愿參與原則,相關農機生產企業需簽訂《補貼機具可靠性報告承諾書》(見附件5),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人(須有企業委托書)簽字或蓋章、加蓋企業公章和填寫日期,原件彩色掃描后(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若違反承諾,自愿接受相應處理。
五、公示為審核不通過的產品,沒有異議的,原則上取消相關產品的補貼資格,對于企業主動報告、整改且產品符合補貼政策要求的,將依據違規處理相關規定從輕處理。
西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機處
2023年2月7日
- 暫無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