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資訊> 福建省關于調整下達2020年省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福建省關于調整下達2020年省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通知
閩財農指〔2020〕58號
有關市、縣(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農業農村局:
為提高省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8〕13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各地補貼資金使用及余缺情況,經研究,調整下達省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058萬元,其中,中央農機購置補貼資金588萬元、省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470萬元(詳見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農業支出”科目。請根據調整后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加強資金管理,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省級以上農機購置補貼資金調整分配表
2.調整后相關縣(市、區)農機購置補貼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8月3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 暫無評論
加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