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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擴大農機購置補貼范圍
甘肅省制定印發《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由此前的11大類36個小類94個品目,進一步擴大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5大類39小類117個品目,并在全省推行補貼范圍內的機具敞開補貼。
農業機械化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之一。甘肅省自2005年開始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中央補貼資金從**初的500萬元增加到2017年的近6億元。為不斷引導推動新時期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甘肅省每三年進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調整。
農業機械化發展,首先要保證農民買得到、用得起有補貼的農用機械。為此,甘肅省進一步擴大補貼范圍,確定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5大類39小類117個品目,并且由此前的“全省范圍內對糧食生產關鍵環節急需的部分機具品目敞開補貼”變為“在全省推行補貼范圍內的機具敞開補貼”,進一步調動農民的購機積極性。
這次調整,讓農民可選擇農機的范圍更全,選擇余地更大。在資質的要求上,取消“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的要求。機具需在補貼范圍內,同時具備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之一即可。
購置農機能補貼多少,是廣大農民**關心的問題。在補貼標準上,甘肅省將持續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具體產品補貼額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確定發布,方便農民進行對照、購買。
規范的操作流程是進行高效服務、進一步增強農民群眾補貼實惠獲得感的前提。為此,甘肅省進一步規范操作流程,要求統一按照“發布實施規定、組織機具投檔、自主選機購機、補貼資金申請、補貼資金兌付”的流程來進行。在實施過程中,甘肅省進一步加強管理。對于違規行為,明確依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以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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