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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啟用
各盟市、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區內外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部有關政策規定,我區依照有關工作程序,完成了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申報備案及審閱等工作?,F就啟用《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7》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版本系統網址及名稱
系統網址:http://2017.nmnjbt2015.com/。也可登陸中國農機化信息網、內蒙古農牧業信息網、內蒙古農機化信息網鏈接的《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首頁點擊“農機購置補貼系統”登陸進入系統主頁。
系統全稱: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2017。
二、2017版本系統各角色及操作流程
2017年系統版本與2016年系統架構完全一致,其中登錄名和密碼需重置。具體系統角色及登錄方式為:
(一)系統各角色
1.省級:省管理、省操作、省瀏覽;
2.市級:市管理、市操作、市瀏覽;
3.縣級:縣管理、縣操作、縣瀏覽;
4.縣財政;
以上通過系統首頁“管理用戶登錄”模塊進入。
5.生產企業:****登陸用戶和端口;
通過系統首頁“生產企業登錄”模塊進入。
(二)生產企業操作流程
1.登錄名、密碼獲取。自導入生產企業補貼產品開始。
2.獲取方式。登陸系統首頁,點擊“生產企業登記”后錄入有關信息獲得本企業登錄名、密碼,提交信息后,待省管理核準后發放登錄名、密碼到生產企業登記的電子郵箱。
3.認真閱讀“歡迎使用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提供的服務”(附件1),點擊同意后方可執行繼續操作。
4.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5.完善生產企業信息。首次登陸系統后,生產企業必須完善本企業基本信息,務必準確完整填寫,否則系統無法繼續操作,且無法有效聯系。
6.下載并上傳“2017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附件2)。承諾書內容原則上不允許修改,確要修改的,需征得我區同意。將修改內容傳真并加蓋生產企業總公司或銷售公司公章,由總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凡不做承諾,或生產企業法定代表人不簽字、不加蓋生產企業公章的視為不參與我區農機購置補貼業務。
7.完善機具信息。生產企業登陸后需逐一完善本企業所有型號補貼產品信息,一是上傳三張機具正面、側面、后面的圖片,機具圖片在30-800KB,圖片不得重復;二是錄入產品主要規格和技術參數,其內容和數據要完整、齊全,且銷售實物機具必須與農機推廣鑒定報告、檢驗檢測報告內容相符;三是逐一、準確錄入補貼產品“農機推廣檢驗鑒定單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頒發單位”、“農機推廣鑒定證書編號”、“農機推廣鑒定證書頒發年月日”、“農機推廣鑒定證書截止年月日”和“農機推廣鑒定信息發布文號、標題及時間”。“農機推廣鑒定信息發布文號”等可通過登錄產品鑒定省份農機化信息網查詢。
8.添加經銷商。通過逐一添加或批量導入經銷商方式,對授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工商部門注冊的經銷商導入系統;要確保經銷商信息準確、完整,與工商、稅務登記信息一致,有必要該信息由經銷商自行填寫后返回生產企業;生產企業直接供貨僅限區內農機生產企業和區外奶業設備生產企業的擠奶機產品。
9.供貨管理。生產企業要將已經發運給經銷商且已銷售的實物農機具,逐一核對其經銷商名稱、發動機號碼、出廠編號、發貨單號、銷售旗縣等信息,是否屬于本企業發運給該經銷商的,無疑后通過“添加產品信息”模塊逐一或批量導入,導入后要點擊“發貨”按鈕,狀態為“已發貨”,否則機具信息無法采用。
(三)市、縣管理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必操作項。一是品目篩選,該項請選擇全部補貼類別、品目,建議全部開通,審核狀態為“待審”,自治區點擊通過后方可操作;二是縣管理設置“縣資金控制”,可控制部分品目使用資金額度;三是縣管理參數設置,通過基本設置模塊,對確定7項參數進行設置,數據建議設置為**大化,其中《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有效天數在20-30天內選擇確定;四是添加鄉鎮,通過區域管理模塊進行添加鄉鎮,操作方式為,點擊本旗縣名稱,獲得區域碼,之后點擊添加鄉鎮,修改第7、8位數據,錄入鄉鎮名稱。
以上必操作項需要控制性設置的,需在盟市或本旗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中有規定,或有正式文件、會議紀要做依據,否則不應有限制。添加鄉鎮環節按序操作。
3.其中新聞模塊內市、縣管理有發布新聞權限。
(四)市、縣操作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市操作。內設基本屬于常規性查詢性功能,需要操作時根據實際進行操作。
3.縣操作。是本系統的核心環節,具體操作流程:
(1)申請錄入。根據購機者補貼申請排序,通過申請管理模塊下申請錄入,分兩步分別錄入購機者信息、購機補貼信息。
第一步購機者信息填寫:根據購機者實際選擇個人、組織的購機者類型,戶口標識碼可不錄入,頭像可不上傳,其他信息及身份證照片要務必根據實際準確錄入、上傳。
第二步購機補貼信息填寫:查找產品條件根據實際選擇;錄入出廠編號、模糊錄入生產企業名稱后點擊“查找產品”按鈕,自動彈出廠家已分配機具號碼(出廠編號前自動添加15是代表內蒙古行政代碼);已選擇的產品、機具大類、機具小類、機具品目、機具分檔、中央財政應補貼、省級財政應補貼由系統自動彈出;錄入**終銷售價格后,根據“定額+比例”機制自動運算出實得中央財政補貼、實得省級財政補貼;市級、縣級財政補貼根據當地實際自行錄入。凡當地財政有安排專項的需全面錄入系統操作。根據政策規定或資金使用,對省級財政補貼可啟用或不啟用累加;其他項目按序選擇或錄入。
(2)生成確認通知書、占用補貼資金。錄入購機者、購機補貼機具信息后,信息為“待打表”狀態,此時可點擊生成確認通知書,并打印《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此時占用補貼資金;資金已使用完畢的無法打印,可繼續按序錄入申請;確認通知書右上角新增“縣排序號”功能,作為旗縣受理補貼申請與錄入補貼輔助順序的依據,凡不一致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應適時督查,防止“優親厚友”。
(3)申請審核。逐戶或全部選擇進行申請審核,審核需錄入審核意見,建議審核意見要全面、完整。
(4)申請結算、申請查詢、解除凍結申請、結算查詢、補貼率分析、補貼產品查詢等均屬功能性模塊,與往年基本一致,請按序操作。
4.其中新聞模塊內市、縣操作沒有發布新聞權限。
(五)縣財政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請溝通旗縣財政局,若財政局不操作的由縣管理用戶代為操作。
2.確認結算。縣操作用戶提交的信息,需要通過該功能確認結算;該步驟請及時點擊,作為各地結算進度依據進行績效考核。
3.申請退貨。已經提交結算的若發現問題,可通過申請退貨功能退貨,退貨后不占用補貼資金,也無法返回重新申請結算。
(六)市、縣瀏覽用戶
1.修改密碼。首次登陸系統必須修改密碼,否則無法繼續操作,請妥善保管并不定期修改密碼,要專人負責。
2.內設功能均屬瀏覽性,沒有操作功能。
三、有關要求
(一)做好補貼資金核實。一是有未上報資金下撥文件(含自治區財政資金)、有預留資金的盟市,在資金下撥后將資金撥付正式文件及時傳真至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二是自治區在輔助系統資金錄入中,與旗縣上年度資金結余結轉總額、分配用于2016年已購置未辦理補貼中資金結余總額和2017年輔助系統實際應分配總額等不相符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應將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說明材料,簽署意見后及時傳真至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予以修改。
(二)根據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匯總、公示及審閱情況,除審閱有問題產品直接取消該產品補貼資格,其余第一批、第二批歸檔補貼產品均已導入系統,審閱有疑問的產品經核對無誤及自治區財政單獨補貼(含進口畜牧業機械)確定后再導入,生產企業及各級操作繼續按本通知執行。生產企業登錄名、密碼未及時收到的,請于登記一周后發企業公章的傳真進行申請,并留準確電子郵箱地址,將重新發送至生產企業提供的郵箱內。
(三)管理部門用戶登錄名、密碼發放。市、縣級管理、操作、瀏覽權限用戶及縣財政權限用戶的登錄名、密碼由自治區通過郵箱方式直接發送至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常用電子郵箱,盟市分別告知旗縣。
(四)旗縣輔助系統操作員要根據購機者申請補貼,提供的購機銷售發票、機具基本信息單(經銷企業出具)、身份證、戶口簿、惠農“一卡通”(銀行卡)或自治區統一制發的草場承包經營證書等材料,認真、準確錄入購機者、補貼機具信息,特別是機具銷售總價,系統通過“定額+比例”機制將自動運算出“實得中央財政補貼”、“實得省級財政補貼”,按其定比比例計算結果取十位整數,個位數以四舍五入方式進。
(五)自治區財政單獨補貼產品信息,按照分類分檔標準待導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按此通知執行操作,一并與中央財政等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在系統內實施,不得在系統外單獨運行。
(六)打印《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后,自動顯示“經銷商”名稱;因生產企業添加或導入經銷商名稱有誤的,屬非原則性錯誤,經銷商主要名稱無誤的情況下,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可手動予以修改后加蓋公章,不需退回。
(七)生產企業要及時完善企業基本信息、上傳補貼產品信息、分配補貼機具編號信息,對不配合農機主管部門完成補貼操作,旗縣以上農機主管部門可視情況,對農機產銷企業采取警告、通報、暫停相關產品補貼資格。
(八)旗縣農機主管部門要不定期的認真檢查核實,凡是正式列入補貼序列的,按序、及時、全部點擊為“已結算”狀態;未列入正式補貼序列的應點擊為“作廢”狀態;處于“已結算已退貨”狀態和“已凍結”狀態的應及早做出處理。因不及時操作,自動進入“作廢”狀態的,系統沒有恢復功能,旗縣輔助系統操作員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及時按序執行操作。
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通過補貼系統匯總統計模塊下統計功能,通過“狀態”項,分組區選擇“市”、“縣”等,不定期的查詢未完成點擊操作情況,安排專人負責,列入督導檢查內容。
(九)其他操作模塊。各權限用戶要通過系統管理--修改資料模塊,根據實際管理、操作或瀏覽人員修改為真實姓名,做到權責明確;以上未提各權限用戶涉及其他新聞模塊、站內消息、申請管理、補貼產品查詢、匯總統、系統管理等屬功能性模塊,根據實際需求自行使用。
(十)由于今年首次采取“網絡系統申請、承諾踐諾制度、企業自助歸檔”方式受理補貼產品備案。在操作辦理補貼環節,盟市、旗縣農機管理、推廣等部門要發揮專業技術人員力量,繼續加大對補貼產品實物、產品檢測鑒定、補貼產品資質、補貼歸檔和補貼比例等方面核查力度。核查時,盟市、旗縣可隨時聯系自治區購機補貼辦公室,索取“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自助歸檔系統”登錄名和密碼,據此進行核實比對,凡有問題的,依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做出處置,并及時上報查處情況。
四、咨詢聯系
內蒙古農機推廣站產業發展與體系建設科協助我局承擔全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工作,具體負責輔助管理系統維護工作,技術和操作方面的問題請致電或發送電子郵件形式解決。聯系電話:0471-4300269(傳真)、4303826。電子郵箱地址:nmnjwz@126.com。
附件:點擊下載
1.歡迎使用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提供的服務
2.2017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
內蒙古農牧業廳農機局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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