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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4.47億畝 多地開收風險保障金
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4.47億畝多地開收風險保障金
33.3%的家庭承包經營耕地都進入了流轉,農民權益如何得到保障?
8月10日,在農業部公布的“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329號建議的答復”中,明確指出要通過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上限控制、分級備案、審查審核、風險保障金和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強化對工商資本流轉土地后的用途監管。
記者留意到,全國已有442個縣(市、區)開展了審核備案工作,流轉土地的工商資本共繳納風險保障金1.98億元。不過,相對于高達4.47億畝的土地流轉量,1.98億元的風險保障金顯然無異于杯水車薪。
在實地調研中,記者發現流轉土地風險保障金的繳納普遍存在難題。
“一個實際操作層面的問題就是,這個風險保障金非常占用我們的流動資金,流轉期都在五年十年,那么這一大筆錢就這么閑置著?我們做農業生產,本身就已經是重資產了,也許這一交風險保障金,企業資金鏈一下子斷了說不定就真垮了。”一位在河北流轉數千畝耕地的公司負責人說,“另外,又該如何保障我們的風險保障金的安全?流轉十年后,數十萬元的費用如何確保退得回?”
收風險保障金為農民兜底
農業部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末,全國家庭承包耕地流轉面積達到4.47億畝,占家庭承包經營耕地總面積的33.3%。
為規范土地流轉,今年7月,農業部印發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運行規范(試行)》,為進一步規范工商資本下鄉行為,規范特別強調,流入土地超過當地規定標準以上的,需提供農業經營能力等證明,項目可行性報告,以及有權批準機構準予流轉交易的證明。
而為了避免土地流入方因經營困難等問題導致的風險,多地方已開始征收“風險保障金”。農業部統計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0個省(區、市)、65個地級市(州)和271個縣(市、區、旗)出臺了具體實施意見,442個縣(市、區)開展了審核備案工作,共繳納風險保障金1.98億元。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當前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金模式的地區包括四川彭山、湖北武漢、安徽合肥等,以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為例,當地通過推行“三級土地預推—平臺公開交易—資質審查前置—風險應急處理”的土地流轉四步機制,為防范項目爛尾、租金打水漂的風險而采取了“事前審查+事后兜底讓農民零風險”的方式。
而在安徽合肥,亦通過成立鄉鎮三資委托代理中心,向土地流轉面積超過500畝以上的受讓方收取不低于一個年度的土地流轉租金,實行繳納企業專戶存儲管理,待流轉合同到期后返還本息。當受讓方無法支付土地租金時,鄉鎮政府首先使用風險保障金兌現農戶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繳到位,以確保土地轉出方利益。
企業負擔加重不大愿意買賬
然而,相對于高達33.3%、4.47億畝的土地流轉量,1.98億元的風險保障金仍是僧多粥少。但其尷尬在于,許多流轉土地進行規?;\作的企業對此表示“難以買賬”。
記者走訪多家在山東、河北等地流轉較大面積土地的企業發現,對于企業而言,雖然認同風險保障金對于流出土地的農戶的保障作用,但在企業的具體營運實踐中,收取風險保障金的方式將為其帶來資金使用成本增加、流轉到期后資金如何順利撤回的困惑。
“一個實際操作層面的問題就是,這筆錢應該交給政府里哪個部門呢?實際上現在沒有一個部門可以收這筆錢,許多地是通過設立地方平臺來運作,這樣來將政府收取保障金的行為合理化,但是一來這樣的程序實際上增加了企業經營的門檻和成本,或者說等于多了一道審批,而這個審批權限來自于政府下轄企業,這讓我們相當為難,一方面我們流轉土地都是在五年、十年,如果按照一畝地1000元錢的保障金,那么1000畝地就是100萬元,作為保障金,是不是要沉淀五年、十年?可是如果這100萬元用于投入農業生產、設施建設呢?”一位在河北流轉數千畝耕地的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另外,又該如何保障我們的風險保障金的安全?流轉十年后,數百萬元的費用如何確保退得回?當縣級政府換屆、地方平臺發生變動,如何保障保障金的安全?”
“我剛剛租了地種麥子,作為糧食,回報率比經濟作物還低,而在風險保障金制度下,我認為我確實無法負擔這些額外的資金占用。”另一位在山東流轉土地進行創業的大學生村官則認為,“這就好比說,我要做100萬元的生意,我先得拿出另外的100萬押在那,如果我經營不下去、發生風險,可能不僅這100萬沒了,那100萬的押金也沒了。這個事情說出來簡直太殘忍,有什么行業的生意是這樣做的呢?”
“2014年一號文件提出要探索建立工商資本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隨著本區域內土地流轉規模的增多,我們一直在研究這個事情,也在與企業溝通,目前是對土地流轉收取每畝1000元的復墾保障金,風險保障金也一直在提,但是實際上,目前為止連復墾保障金還沒收上來。”一位河北地方政府農業局人士則對記者坦言,“因為我們還沒有成立地方平臺公司來為我們收取這筆費用,我們政府內并沒有一個部門來直接跟企業收取,但對于是否成立這樣的地方平臺公司,實際上我們還是處于斟酌之中,一方面,能保障農民利益自然是好的,另一方面,也要兼顧流轉土地進行經營的新型經營主體的公平。”
- 游客發布于2016-09-18 21:00看來只有有錢人去種地了,沒有錢的就莫想了!習主席這樣能小康嗎?
- 游客發布于2016-09-18 20:50剛實行土地集約化,你們不扶持,又開始設門檻了。你們去農村看看有多少土地在耕種【特別是四川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