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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坊變身大企業 騙取國家千萬元補貼
原標題:“大老板”的生意經
薛玉芳為獲得國家能源化補貼成立的國綠公司
“都怪我貪財,不然也不至于落到這般下場,我認罪悔罪。”薛玉芳在法庭上泣不成聲。
5月30日,江蘇省盱眙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薛玉芳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經開庭審理,法院認定薛玉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罰金70萬元。
小作坊成了“大公司”
2014年7月,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在調查全市農機補貼案件時,發現盱眙縣的薛玉芳有套取農機補貼的嫌疑,于是就將該線索移交給淮安市公安局調查處理。隨著偵查的深入,薛玉芳在套取補貼方面的更多犯罪事實浮出水面。
2009年,薛玉芳來到盱眙縣,跟著別人做秸稈壓塊生意。掌握了其中的門道后,就單獨做起了秸稈壓塊的生意,可等到自己做的時候,卻發現這一行業的利潤并不高,而且非常累。一次偶然的機會,薛玉芳聽說國家對秸稈禁燒十分重視,鼓勵秸稈壓塊行業,經營者可以申報國家能源化補貼資金。他意識到發財的機會來了。
通過咨詢得知,要想申報國家能源化補貼資金,必須符合一定條件:企業注冊資金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企業年消耗秸稈數量要達到1萬噸以上,且已實現銷售,擁有穩定用戶。這些條件對于剛起步的公司來說,簡直是難以跨越的大山,但是對于薛玉芳來說,“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如果能申報到國家能源化補貼,一年的收入是非??捎^的。”
為了讓公司變得“高大上”,2009年8月,薛玉芳通過社會中介機構,以其兄弟薛雨晴的名義注冊了江蘇國綠生物質燃料有限公司(下稱“國綠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經營范圍為生物質燃料的生產和銷售,以及秸稈綜合利用。為了包裝公司,薛玉芳在盱眙縣的11個鄉鎮租賃了廠房,并將“國綠公司”的廠名在每個廠房前掛上。就這樣,薛玉芳的小作坊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個擁有多個網點的“超大型公司”。
套取補貼兩千多萬元
2014年7月,淮安市檢察機關發現薛玉芳存在套取補貼資金的犯罪線索后,通過調取國綠設備公司工商登記資料發現,登記資料顯示公司經營者并非薛玉芳本人,這引起了檢察機關懷疑。經過一系列查證,發現薛玉芳利用自己家人親戚注冊了多家公司,并實際控制國綠公司和江蘇國綠生物質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國綠設備公司”)。
“我本想申報國家能源化補貼資金,可是到后來卻發現廠房租賃好了,又缺少設備。經打聽,購買農機有補貼,我就想辦法套取農機補貼。”薛玉芳說,“所以就注冊了國綠設備公司,并通過各種關系,將國綠設備公司申報成為享有農機購置補貼的專業設備公司。”
為了能夠順利套取農機補貼資金,薛玉芳和河南鄭州一家生產農機的企業聯系并簽訂協議,薛玉芳從該公司購買農機,但是河南鄭州發過來的農機必須是拆解開的零件,等零件到達盱眙后,在薛玉芳公司內組裝,貼上國綠公司品牌。就這樣,薛玉芳搖身一變,又變成了農機制造商。
各項工作準備就緒后,薛玉芳安排自己公司員工虛假購買自己公司組裝的農機,然后用公司員工的名義申領農機補貼。用這樣的手段,薛玉芳先后購買了50多臺農機,虛假銷售給自己員工,騙取國家農機補貼款158萬余元。
薛玉芳說,當時為了樹立優良企業形象,他將這50多臺農機分散到各個網點,無償給農戶使用,只要農機的所有權歸薛玉芳就可以。就這樣,薛玉芳不僅擁有多個網點,也擁有不少設備。在不斷的宣傳和包裝中,薛玉芳通過編制虛假申報材料,分別于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套取了國家能源化補助資金233萬元、753萬元和908萬元,共計1894萬元。
由于該案數額特別巨大,盱眙縣檢察院第**時間介入該案,指導公安機關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偵查階段,薛玉芳多次辯解國綠公司確實生產秸稈壓塊,但是具體生產多少,由于時間久遠,無法計算了。
本著對案件及嫌疑人負責任的態度,盱眙縣檢察院檢察官依法調取了國綠公司在盱眙縣各個鄉鎮網點的電費,統計出國綠公司每年生產秸稈壓塊所耗費的電量。同時委托北京一家鑒定公司對國綠公司的每臺農機生產秸稈壓塊的耗電量進行鑒定,**終計算出薛玉芳公司的生產能力每年只有900余噸的數量,不到申報標準的十分之一。
為補貼虛開專用票
檢察官在審查薛玉芳騙取補貼的申報文本中發現,薛玉芳還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農業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需要交納稅金,對于薛玉芳來說,無形中又增加了一條財路,為了營造自己公司實力強大,業務往來頻繁,銷售利潤可觀的假象,薛玉芳通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來掩蓋國綠公司業務經營慘淡的狀況,并從中獲取利潤。他將自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給江陰、深圳等地相關企業,讓這些企業抵扣稅款,自己則從中獲取1%至5%不等的開票費。
發現商機的薛玉芳一方面積極聯系相關購買人,另一方面則大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國綠公司在薛玉芳的包裝經營下,看似紅紅火火。從2009年到2014年7月,薛玉芳共開具了1045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被抵扣稅款,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該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時,起訴意見書將薛玉芳虛開的所有增值稅發票金額共計2000多萬元全部計算為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為了對薛玉芳負責,審查起訴時,檢察官將薛玉芳申報國家能源化補貼時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依法予以扣減,防止兩個罪名重復評價。
“感謝檢察官本著對事實負責,對我負責的態度審查案件,我認罪悔罪。”站在庭上的薛玉芳說道。
一審判決后,薛玉芳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二審正在進行中。
- 游客發布于2021-07-20 19:07薛玉芳說,“所以就注冊了國綠設備公司,并通過各種關系,將國綠設備公司申報成為享有農機購置補貼的專業設備公司。”通過什么樣的關系應該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