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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關于取消部分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關于取消部分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的通知
鄂農機產發〔2014〕38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
根據群眾舉報,我局組織有關縣市農機主管部門對以下農機生產企業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結果如下:
(一)婁底湘圓農業裝備有限公司生產的9F-40型飼料粉碎機,經調查核實,該產品存在實際配置機型、功率與機具銘牌標注不一致,且與農機推廣鑒定檢驗報告所列數據不符等問題。
(二)陜西省漢中東方機械科研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6CFC-25A型茶葉篩選機,經調查核實,該產品存在申報歸檔信息不實,補貼額虛高等問題。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4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我局約談了相關企業。為嚴格補貼產品管理,維護補貼市場秩序,現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取消以上兩款產品農機購置補貼資格。本決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各級農機部門要切實維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嚴肅性,對于上述取消補貼資格的產品,要對申請購機農戶做好宣傳和政策解釋工作,確保補貼實施順利進行。對于在發文前已錄入我省補貼系統,并確認購機的申請,須按照購機補貼有關規定及程序處理好善后工作。
湖北省農機局
2014年11月10日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mti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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