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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農業部等八部委: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
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
二O一三年十月
前言
農田是農業生產的重要物質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田基本建設。近年來,通過出臺支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我國農田基礎設施條件不斷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為實現糧食產量“九連增”奠定了堅實基礎。但受人口持續增長、消費結構升級、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等多重因素影響,我國農產品供求將長期處于“總量基本平衡、結構性緊缺”狀態。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進一步提高農業水土資源利用效率,提升農業科技應用和農業機械化水平,促進農業持續增產穩產,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十分必要。要按照近年中央1號文件多次提出的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要求,抓緊制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多渠道籌集資金,集中力量推進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建設。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部署,依據《土地管理法》、《農業法》、《水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根據近年中央1號文件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土資源部、農業部、財政部、水利部、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組織編制了《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借鑒了相關專項規劃的已有成果,提出的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分區建設要求等內容,與相關專項規劃進行了銜接協調,并參考了有關部門近期普查工作成果和相關研究結論。
《規劃》在總結近年來我國農田基本建設情況的基礎上,闡述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重大意義,梳理了現階段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利條件,提出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間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建設標準和分省規模,分八個類型區明確了具體建設內容和建成要求,提出了加強工程建設監管和后續管護的機制和措施,測算了投資需求,明確了資金籌集的原則和渠道,分析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提出了確保規劃順利實施的保障措施。
本規劃所述高標準農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連片、設施完善、農電配套、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旱澇保收、持續高產穩產的農田。
《規劃》是有關部門和各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基本依據。規劃基準年為2010年,規劃水平年為2020年。
第一章 形勢分析
一、農田建設主要成就
長期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農田基本建設,不斷加大投入,通過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建設、農田水利建設、土壤改良、平原綠化工程、農業農機裝備配套等方式,采取多種措施,完善田間配套設施,不斷夯實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2001-2010年,已建成高產穩產基本農田近2.5億畝,為我國糧食產量連續6年穩定在1萬億斤以上提供了有力支撐。
(一)農田灌溉排水條件明顯改善。近年來,我國農田水利事業得到快速發展,農業用水效率效益不斷提高,農業抗旱減災成效顯著。“十一五”期間,全國實施了398處大型灌區、216處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以及238處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項目,啟動實施了850個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新建了一批灌區,新增有效灌溉面積5600多萬畝,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9200萬畝。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建成大中型灌區、泵站、機井、塘壩等各類農田水利工程2000多萬處,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9.05億畝,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4.1億畝,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0,全國70%的低洼易澇農田、70%的鹽堿耕地和1/3以上的漬害低產田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治理。
(二)土地整治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近年來,國家持續加大農田基本建設力度,通過多種途徑,不斷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優化農田結構與布局,耕地質量及地力水平得到明顯提升,農機作業條件顯著改善,農田防護林體系逐步建立。初步統計,“十一五”期間,全國累計改造中低產田1.34億畝,整治土地1.6億畝,新增耕地3100多萬畝,建設農田林網折合面積4272萬畝。截至2010年底,全國土壤改良培肥技術應用面積達到5.8億畝,平原地區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75%。
(三)農業科技應用水平快速提升。“十一五”以來,我國農業科技應用步伐加快,通過良種良法推廣、高產創建、測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機質提升、深耕深松、旱作節水、農林病蟲害統防統治等一批穩產高產防災減災實用技術,促進了糧食的連續多年穩產高產。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主要糧食品種良種覆蓋率達到96%,糧食畝產達到663斤,單產提高對糧食增產的貢獻率達60.8%,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已達到66.7%,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累計11億畝,全國農業科技貢獻率達52%,科技進步已成為提高糧食產量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關鍵措施。
(四)農業機械化推廣應用步伐加快。進入本世紀以來,我國農機裝備水平、作業水平、科技水平、服務水平和安全水平穩步提高。截至2010年,農機總動力達到9.28億千瓦;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52.3%,其中:小麥基本實現全程機械化,水稻機械種植水平從2002年的6.1%提高到2010年的20.9%,水稻機收水平從20.6%提高到64.5%,玉米機收水平從1.7%提高到25.8%;全國保護性耕作實施面積突破7600萬畝;2010年我國農機深松整地作業面積達到1.4億畝,耕地地力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農田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農田建設雖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在全國18.26億畝耕地中,比當地平均單產高20%以上的高產田僅為5.5億畝,其余12.7億畝為中低產田,占70%。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的任務十分艱巨。
(一)農田灌排基礎設施依然薄弱。目前,由于水資源緊缺、水源保障工程不足、水資源調蓄能力較低,全國有近半數的耕地沒有灌溉水源或缺少基本灌排條件?,F有灌溉面積中灌排設施配套差、標準低、效益衰減等問題依然突出,全國40%的大型灌區骨干工程、50%以上的中小型灌區及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不配套和老化失修,大多灌排泵站帶病運行、效率低下,農田水利“**后一公里”問題仍很突出。特別是嚴重干旱時供水不足,易導致大面積受災,遇到較強降雨容易造成農田漬澇。
(二)耕地等級低、質量不高。耕地水土流失、次生鹽漬化、酸化等問題嚴重,部分地區耕地土壤有機質呈下降趨勢,化肥增產效益下降,土壤污染問題突出。據統計,南方14個省(區、市)pH值6.5以下的酸性耕地土壤比重從上世紀80年代初期的52.4%擴大到65.4%。由于深耕深松作業不足,土壤蓄水保墑能力低。同時,耕地細碎化問題十分突出,目前我國戶均耕地僅為7~8畝,且一戶多田塊情況比較普遍。此外,農田基礎設施占地率偏高,全國現有耕地中,田坎、溝渠、田間道路等設施的占地面積的比例高達13%。
(三)農田配套設施不完備。田間道路不配套,機耕道“窄、差、無”、農機“下地難”問題突出。部分現有機耕道建設設計不規范、標準不高、養護跟不上、損毀嚴重,難以滿足大型化、專業化現代農機作業的需要。目前,全國1/3以上農田機耕道需修繕或重建,南方水田區及北方部分地區需修建的比重在1/2以上。農田輸配電設施建設滯后,農田灌溉排澇成本高、效率低。由于建設標準偏低、撫育管護不到位,農田防護林網體系仍不完善,存在樹種單一、林網殘缺、結構簡單等問題,整體防護效能不高,低質低效防護林帶占1/3以上。
(四)資金渠道分散且建設標準不統一。長期以來,我國農田建設由各部門分別編制規劃,分頭組織實施,缺乏統一的指導性規劃和規范的建設標準,造成項目安排銜接困難,建設標準參差不齊,難以統一考核評價。同時,由于建設資金渠道分散,形不成合力,造成許多項目建設標準偏低,多數農田建設項目難以同步實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節水技術等措施,工程建設效益難以得到充分發揮。
(五)工程建后管護長效機制未建立。農田建設中“重建設、輕管護”的現象較為普遍,田間工程設施產權不清晰,耕地質量監測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護責任和措施不到位,管護資金不落實等問題突出。有的項目竣工并移交后設備和設施損毀,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修復;有的項目建成后沒有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對已建成農田的用途和效益統計監測工作不到位。
三、建設高標準農田的重要意義
(一)建設高標準農田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必然要求。到2020年,我國人口總量預計將超過14億,城鎮化水平將進一步提高,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穩步提升,消費結構升級日趨加快,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的需求會持續增長,保障供給的壓力日益加大。在水土資源緊缺和農村勞動力老齡化、兼業化的情況下,要實現保障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的目標,必須切實改變農田基礎設施薄弱的現狀,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進一步提高耕地產出能力。
(二)建設高標準農田是發展現代農業,提升農業科技應用水平的基本前提。通過建設高標準農田,實現農田“地平整、土肥沃、旱能灌、澇能排、路相通、林成網”,既能顯著增強農田防災減災、抗御風險的能力,也可方便農機作業,充分發揮農機搶農時、省勞力、增效益的作用,大幅度提高生產效率。同時,還可為良種良法配套、農機農藝融合、肥料統測統供統施、農林病蟲害統防統治等集成技術普及應用,以及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創造條件。
(三)建設高標準農田是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現實選擇。我國人均和畝均水資源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和50%,農業季節性、區域性缺水問題突出;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和水分生產率僅相當于世界先進水平的60%左右;畝均化肥用量達到21.2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1倍,化肥平均利用率在30%左右,比發達國家低20個百分點,長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已成為危害生態環境和影響土地質量的重要因素。通過高標準農田建設,可為推廣科學施肥、節水技術創造條件,增強耕地蓄水保墑能力,促進土壤養分平衡,從而降低水資源消耗和化肥施用量,減輕農業面源污染,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保護和改善農村地區生態環境。
(四)建設高標準農田是提高農業比較效益,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建成的高標準農田,不僅省工、省水、省肥,而且能夠增加農業產量,從而提高農業生產的比較效益,促進農民增收。同時,在高標準農田建設過程中,農民可通過投工投勞方式獲得工資性收入,會有一定比例的項目投資直接轉化為農民收入。此外,高標準農田建設可有效拉動機械設備制造、建筑建材和運輸等行業發展,從而增加農民就業機會和提高收入水平。
四、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利條件
(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提高耕地質量、大幅度增加高產穩產農田比重”;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2009-2013年連續5個中央1號文件都強調要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加強以農田水利設施為基礎的田間工程建設,改造中低產田,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農田”。
(二)建設高標準農田的財力不斷增強。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近年來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2012年達11.7萬億元。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統籌城鄉發展、大力加強“三農”工作的戰略部署,不斷增加“三農”投入。2012年,中央財政用于“三農”的投入達12388億元,是2003年的5.8倍,占當年財政支出的比重為19.3%,比2003年提高了5.6個百分點;中央“三農”投入中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逐年較大幅度增長。地方各級財政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投入也穩步增加。
(三)高標準農田規劃和建設工作具有一定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編制并經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2009-2020年)》,將田間工程建設作為夯實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基礎;財政部編制并經國務院批準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國土資源部編制并經國務院批準了《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水利部編制了《全國現代灌溉發展規劃》 以及發展改革、財政、水利、國土、農業五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各地組織編制了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國家林業局編制實施了《全國平原綠化三期工程規劃(2011-2020年)》。同時,各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指導地方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這些為全國高標準農田規劃和建設工作奠定了較好基礎。
(四)各地積極探索并積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經驗。近年來,各地特別是糧食主產區對高標準農田建設高度重視,部分省印發了關于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指導意見,提出整合資金、聚攏政策、集中布局、強化管理、提供配套服務等措施,集中支持糧食主產區高標準農田建設;一些糧食主產省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任務目標,并編制了相關規劃。此外,一些產糧大縣在資金整合等方面也進行了諸多好的實踐,積極探索統分結合的建設方式。國家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充分借鑒了地方的成功經驗。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統籌規劃,強化政策支持,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改善農田基礎設施,培肥地力,穩步提高水土資源利用率和耕地產出率;著力規范建設標準,整合資源,建立和完善部門間協調推進機制;著力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主體,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長效機制;著力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節約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堅持不懈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為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合理布局,突出重點。綜合考慮區域自然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糧食生產基礎,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布局。在資金投入和項目安排上以糧食主產區、非主產區產糧大縣以及其他糧食增產潛力較大的縣為重點,同時兼顧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農產品優勢產區,項目建設原則上應安排在已劃定的基本農田范圍內。
(二)多措并舉,綜合配套。因地制宜、抓住關鍵,把田間灌排工程建設和耕地質量建設擺在優先位置,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實現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林網建設適宜、農藝農機技術先進適用,使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與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相適應。
(三)集中連片,整體推進。根據農田分布和自然條件狀況,加強與相關規劃的銜接,選擇重點建設地區,因地制宜地合理確定農田連片規模,統一規劃設計,采取集中投入、連片治理、整體推進的建設方式,確保建一片成一片。
(四)節約資源,保護生態。在建設和利用高標準農田過程中,要切實加強資源節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減少水土流失,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發揮農田在生產、生態、景觀方面的綜合功能,實現農業生產和生態保護相協調。
(五)政府主導,主體多元。完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在中央財政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時,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的投入責任。充分發揮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作用。尊重農民意愿,鼓勵和引導項目區廣大農民群眾積極籌資投勞。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
(六)部門協調,形成合力。明確部門職責、建立部門協調機制,促進信息共享。以縣為單元,編制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技術標準,規范驗收程序,確保項目建設質量。
(七)建管并重,良性運行。各類項目建設按標準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時確權登記,健全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加強對項目工程管護工作的督查指導和監測評價,強化信息管理,確保工程規范、良性運行,長久發揮效益。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建成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的高標準農田8億畝,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間建成4億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集中連片,田塊平整,配套水、電、路設施完善,耕地質量和地力等級提高,科技服務能力得到加強,生態修復能力得到提升。
高標準農田建設目標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電、技、管8個方面:
(一)田。農田是農業生產的重要載體。田塊相對集中、土地平整是實現農業生產機械化、規?;那疤?。通過歸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實現連片田塊規模適度,耕作層厚度增加,基礎設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區梯田化率提高。
(二)土。土壤是農作物生長的物質基礎。提高土壤質量是推廣良種良法、實現農業增產增效的重要條件。通過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質地,增加農田耕作層厚度。
(三)水。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是現代農業建設不可或缺的首要條件。通過大力加強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加快推廣節水增效灌溉技術,增加有效灌溉面積,提高灌溉保證率、用水效率和農田防洪排澇標準。
(四)路。田間道路是機械化作業的基本前提。通過田間道(機耕路)和生產路建設、橋涵配套,解決農田“路差、路網布局不合理”問題,合理增加路面寬度,提高道路的荷載標準和通達度,滿足農業機械通行要求。
(五)林。農田林網、岸坡防護、溝道治理等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持工程是農業防災減災的重要生態屏障。通過農田防護和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建設,解決防護體系不完善、防護效能不高等問題,擴大農田防護面積,提高防御風蝕能力,減少水土流失,改善農田生態環境。
(六)電。必要的輸配電設施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保障。結合農村電網改造等工程建設,通過完善農田電網、配備必要的輸配電設施,滿足現有機井、河道提水、農田排澇、噴微灌等設施應用的電力需求,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和效益。
(七)技。科技進步是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通過加快推廣農業良種良法、大力發展農業機械化,完善農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增強服務能力,提高良種覆蓋率、肥料利用率、農林有害生物統防統治覆蓋率和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
(八)管。建后管護是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長久發揮效益的關鍵。通過明確管護責任、完善管護機制、健全管護措施、落實管護資金,確保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
第三章 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
一、建設標準
統籌考慮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農業、水利、土地、林業、電力、氣象等各方面因素,重點圍繞農田土地生產能力、灌排能力、田間道路通行運輸能力、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能力、機械化水平、科技應用水平、綜合生產能力、建后管護能力等建設內容,結合農作物區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生態建設以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等要求,建立健全科學統一、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
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的制定,要在梳理和分析現行相關標準的基礎上,以提升耕地質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重點,優先制定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間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等方面的標準。
對需要在全國范圍內規范的基礎性、通用性技術要求制定國家標準:針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基本要求,制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針對高標準農田建成后的利用和評價,制定《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對需要在行業內規范和細化的技術要求,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制定行業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從本地區實際情況出發,依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地方標準。高標準農田建設要充分考慮行業和地區的差異,做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上下結合、相互銜接、互為補充。
二、建設內容
(一)整治田塊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和基本農田布局,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容量等因素,進一步優化農田結構布局。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田塊,平整土地,減小農田地表坡降。根據地形地貌、作物種類、機械作業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風害等因素,合理確定田塊的長度和寬度。深翻深松土地,通過客土充填、剝離回填肥沃的表土層,改善農田耕作層。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強農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建成后,實現田塊相對集中,農田有效土層厚度達到50cm以上,耕作層厚度達到20cm以上,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下降到8%以下,丘陵區梯田化率不低于90%,形成一批5萬畝以上的區域化、規?;?、集中連片的高標準基本農田。
(二)改良土壤
采用農藝、生物等各類措施,對田間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后的耕地,進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通過施用農家肥、秸稈還田、種植綠肥翻埋還田,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實施測土配方施肥,促進土壤養分平衡。推廣保護性耕作,治理鹽堿土壤、酸化土壤和重金屬污染土壤,改善耕作層土壤理化性狀。建成后,高標準農田的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12g/kg以上,各項養分含量指標應達到當地土壤養分豐缺指標體系的“中”或“高”值水平,土壤pH值保持在5.5~7.5,耕作層土壤重金屬含量指標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規定,影響作物生長的障礙因素應降到**低限度。
(三)建設灌排設施
按照大中小微并舉、蓄引提調結合的要求,加強水源工程建設。按照灌溉與排水并重、骨干工程與田間工程并進的要求,配套改造和建設輸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溝(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開展灌溉排水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溝畦灌、水稻控制灌溉等節水灌溉技術。建成后,田間灌排系統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輸、配、灌、排水及時高效,灌溉保證率達到50%以上,排澇標準達到5年~10年一遇,農田防洪標準達到10年~20年一遇,田間工程配套率達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產出率明顯提高。
(四)整修田間道路
按照農業機械化的要求,優化機耕路、生產路布局,合理確定路網密度,整修和新建機耕路、生產路,配套建設農機下田(地)坡道、橋涵等附屬設施,提高農機作業便捷度。建成后,田間道路直接通達的田塊數占田塊總數的比例,平原區達到100%,丘陵區達到90%以上,滿足農機作業、農業物資運輸等農業生產活動的要求。
(五)完善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體系
以受大風、沙塵暴等影響嚴重的區域、水土流失易發區為重點,加強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建設。根據防護需要,新建、修復農田防護林網。在水土流失易發區,合理修筑岸坡防護、溝道治理、坡面防護等設施。建成后,農田防護面積比例應不低于90%。
(六)配套農田輸配電設施
對適合電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農田,鋪設高壓和低壓輸電線路,配套建設變配電設施,為泵站、機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電力保障。建成后,實現農田機井、泵站等供電設施完善,電力系統安裝與運行符合相關標準,用電質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七)加強農業科技服務
提高農業科技服務能力,配置定位監測設備,建立耕地質量監測、土壤墑情監測和蟲情監測站(點),加強灌溉試驗站網建設,開展農業科技示范,大力推進良種良法、水肥一體化和科學施肥等農業科技應用,加快新型農機裝備的示范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5%以上,基本形成農田監測網絡,田間定位監測點覆蓋率達到5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50%以上,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至少達到50%以上,良種覆蓋率達到96%以上。
(八)強化后續管護
落實高標準農田管護主體和責任,建立獎補機制,引導和激勵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和村集體等參與高標準農田設施的運行管護。落實管護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完善監測監管系統,全面動態掌握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建后管護、土地利用及耕地質量等級變化等情況。
第四章 分區建設任務安排
一、分區建設重點及建成要求
根據區域氣候、地形地貌、水源、地質、土地利用條件等因素,將全國劃分為東北平原區、華北平原區、北方山地丘陵區、黃土高原區、內陸干旱半干旱區、南方平原河網區、南方山地丘陵區、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區等8個類型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各區域建設重點及建成要求如下:
(一)東北平原區
主要包括東北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周邊山地從東、北、西三面環抱的廣大平原,由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遼河平原三部分組成。
1、平整土地,合理劃分和歸并耕作田塊,加深耕作層厚度,適度開發宜農后備土地資源。使耕作田塊集中連片,耕作層厚度保持在35cm以上。
2、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和保護性耕作,發展節水農業,深耕深松耕作層,大力推廣綠肥種植,改良鹽堿土壤。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3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0~7.5。
3、適當增加有效灌溉面積,配套改造現有灌排設施,完善灌排工程體系;旱作區推進噴灌、滴灌等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改造平原低洼區排水設施,推廣水稻控制灌溉技術。實現水稻區灌溉保證率達到80%以上,農田排水設計暴雨重現期達到10年一遇。
4、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和機械下田坡道等附屬設施。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100%,機耕路的路面寬度4~6 m,生產路的路面寬度控制在3m以內。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保護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農田防護控制率不低于85%。
(二)華北平原區
主要包括灤河、海河、黃河及遼河水系淮河北側所形成的廣大沖積平原。
1、平整土地,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田塊,客土改良質地過沙土壤。實現耕作田塊集中連片,使耕作層厚度達到25cm以上。
2、實施測土配方施肥、保護性耕作和秸稈還田,發展節水農業,大力推廣綠肥種植,治理鹽堿、重金屬污染土地。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15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0~7.5(鹽堿區土壤pH值不高于8.5),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3、更新改造現有機井,完善井渠結合灌溉體系,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推進管道輸水灌溉、噴灌、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使水資源緊缺地區灌溉保證率達到50%以上,其余地區達到75%以上,農田排水設計暴雨重現期達到10年一遇。
4、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和機械下田坡道等附屬設施。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100%,機耕路的路面寬度4~6 m,生產路的路面寬度控制在3m以內。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保護和改善農田生態環境,農田防護控制率不低于90%。
(三)北方山地丘陵區
主要包括遼東半島、山東半島、燕山、太行山、豫西山地的山地丘陵。
1、修建梯田,修復加固田坎,合理修筑截水溝、排洪溝等坡面水系工程和谷坊、溝頭防護等溝道治理工程設施,大幅提高系統攔蓄和排泄坡面徑流能力。使耕作層厚度達到25cm以上,農田水土保持良好。
2、建設秸稈還田和農家肥積造設施,大力推廣綠肥種植。實施測土配方施肥,發展節水農業。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12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5~8.0。
3、新建、改造小型水庫、塘(堰)壩、水池水窖等小型水源工程和傍山撇洪工程,提高供水保障和防洪能力,發展節水灌溉,推進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使灌溉保證率達到50%以上。
4、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和機械下田坡道等附屬設施。滿足農機田間作業、田間生產管理、農產品運輸、農民交通出行的要求,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90%以上。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
(四)黃土高原區
主要包括青海東部(海東)、甘肅中部及東部(隴東)、寧夏南部、陜西北部、山西西部、內蒙南部的黃河中游地區。
1、修建水平梯田、反坡梯田和隔坡梯田等,修復加固田坎,合理修筑截水溝、排洪溝等坡面水系工程和谷坊、溝頭防護等溝道治理工程設施,減少水土流失。使耕作層厚度達到25cm以上,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控制在8%以內,農田水土保持良好。
2、建設秸稈還田和農家肥積造設施,包括田間積肥坑池,配套小型積肥、運肥等輔助設施。推廣綠肥種植。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改良鹽堿土壤。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12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0~7.5。
3、發展節水灌溉,推進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更新改造灌溉泵站,提高供水能力,降低能耗。使灌溉保證率達到50%以上。
4、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和機械下田坡道等附屬設施,滿足農機田間作業、田間生產管理、農產品運輸、農民交通出行的要求,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90%以上。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農田防護控制率不低于90%。
(五)內陸干旱半干旱區
主要包括新疆自治區、青海海西地區、甘肅河西走廊地區、寧夏、內蒙、陜北榆林地區、山西雁北地區。
1、平整土地。使耕作層厚度在25cm以上,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控制在8%以內,農田水土保持良好。
2、建設秸稈還田和農家肥積造設施,包括田間積肥坑池,配套小型積肥、運肥等輔助設施。推廣綠肥種植,實施測土配方施肥,發展節水農業,改良鹽堿土壤。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15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6.0~7.5,風沙區農田土壤pH值不高于8.5。
3、建設、改造水池水窖等微小水源工程,提高灌溉保障能力;大力發展節水灌溉,推進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使灌溉保證率達到50%以上。
4、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滿足農機田間作業、田間生產管理、農產品運輸、農民交通出行的要求,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100%。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在受干熱風、倒春寒、霜凍、大風、沙塵暴等災害性天氣影響的區域,農田防護控制率達到80%以上。
(六)南方平原河網區
主要包括長江中下游的江漢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陽湖平原、環太湖平原、蘇北的里下河平原,長江、珠江、閩江、錢塘江、韓江等南方入海河流的出海口河流三角洲,東南、華南沿海平原低地,內地大中河流兩岸的寬闊河谷平原,山間盆地平壩地。
1、合理劃分和適度歸并耕作田塊,使耕作層厚度達到25cm以上。
2、實施秸稈還田,大力推廣綠肥種植,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廣水肥一體化,治理重金屬污染土地,因地制宜改良土壤偏酸、潛育化障礙。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以上。
3、整治現有圩(垸)區,更新改造灌溉排水涵閘、泵站,疏浚改造排水溝系,降低地下水位,推廣水稻控制灌溉技術。使水稻區灌溉保證率達到90%以上,農田排水設計暴雨重現期達到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4、合理確定田間道路的密度和寬度,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使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100%。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保持和改善生態條件,防止或減少污染,農田防護控制率不低于80%。
(七)南方山地丘陵區
主要包括江淮丘陵山地、江南丘陵山地、華南山地丘陵、西南地區和云貴高原的相關部分。
1、因地制宜修筑梯田,通過挖填客土、挖高填低增加土體厚度,開展水土保持、水源涵養的護路護溝等植被生態工程建設。梯田化率達到90%以上,耕作層厚度達到20cm以上。
2、建設秸稈還田和農家肥積造設施,包括田間積肥坑池,配套小型積肥、運肥等輔助設施。推廣綠肥種植。實施測土配方施肥,發展節水農業。使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以上。
3、新建、改造灌區內小型水庫、塘(堰)和泵站、傍山撇洪渠道,加強雨水集蓄利用、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設,提高灌溉供水保障和防洪能力;推廣水稻控制灌溉技術。稻區、糖料蔗等優勢產區灌溉保證率達到85%以上。
4、合理確定田間道路的密度和寬度,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田間道路通達度達到90%以上。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
(八)西南高原山地丘陵區
主要包括在西南高原山地丘陵的云貴高原,四川盆地,廣西貴州的巖溶地區。
1、修筑梯田,因地制宜構筑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合理布置岸坡防護、溝道治理和坡面防護配套工程。調運回填客土,增加土層較薄地區農田耕作層厚度。梯田化率達到90%以上,耕作層厚度達到20cm以上,農田水土保持良好。
2、建設秸稈還田和農家肥積造設施,包括田間積肥設施,配套小型積肥、運肥等輔助設施。大力推廣綠肥種植。
配合施用堿性土壤改良劑,改良酸化土壤,發展節水農業。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20g/kg以上,土壤pH值保持在5.5以上,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3、新建一批灌溉工程,適當增加有效灌溉面積,提高灌溉設計保證率;建設、改造小型水庫、塘(堰)壩、水池水窖、泵站、傍山引洪渠道等小型水源工程,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水稻區灌溉設計保證率達到80%以上。
4、合理確定田間道路的密度和寬度,整修和新建田間道、生產路。田間道路通達度丘陵區不低于90%。
5、新建、修復防護林帶。
二、分省(區、市)任務安排
根據各地耕地利用現狀及增產潛力,統籌考慮農產品供需形勢和水土資源條件、建設資金等可能,按照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發揮優勢、相對平衡、注重實效的原則,合理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
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分解指標表
地區 | 2015年建成規模(萬畝) | 2020年建成規模(萬畝) |
全國 | 40000 | 80000 |
北京 | 112 | 135 |
天津 | 224 | 336 |
河北 | 2420 | 4678 |
山西 | 819 | 1900 |
內蒙古 | 1137 | 3660 |
遼寧 | 1126 | 2292 |
吉林 | 1227 | 2740 |
黑龍江 | 3197 | 6556 |
上海 | 148 | 171 |
江蘇 | 2365 | 4275 |
浙江 | 1043 | 2004 |
安徽 | 2631 | 4670 |
福建 | 325 | 1176 |
江西 | 1377 | 2825 |
山東 | 3504 | 5982 |
河南 | 3500 | 6369 |
湖北 | 2213 | 3570 |
湖南 | 1495 | 3316 |
廣東 | 1510 | 2556 |
廣西 | 1336 | 2725 |
海南 | 229 | 477 |
重慶 | 520 | 1083 |
四川 | 2496 | 4430 |
貴州 | 588 | 1623 |
云南 | 1287 | 2400 |
西藏 | 26 | 225 |
陜西 | 941 | 1966 |
甘肅 | 588 | 1520 |
青海 | 120 | 390 |
寧夏 | 296 | 774 |
新疆 | 948 | 2676 |
新疆兵團 | 252 | 500 |
第五章 建設監管和后續管護
一、嚴格建設監管
(一)完善監管機制。實行“中央指導、省負總責、縣為主體”的建設監管機制,采用“規劃標準統一、資金渠道不變、相互協調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積極推進整合、共同完成目標”實施方式。認真履行項目建設程序,落實各項建設管理制度,健全監管工作機制,創新監管方式,對項目實施實行全過程監管。
(二)加強考核評價。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考核制度,中央有關部門定期對地方高標準農田建設情況進行考核,督促各地規范、有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使用、建設進展、工程質量等監測,定期開展檢查。開展項目實施后評價,以糧食單位面積產量為重點,對高標準農田的利用、產出效益、防災減災效果進行跟蹤分析,全面掌握項目建設績效。
(三)強化群眾監督。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引導農民廣泛參與和監督。強化事前公示,實行項目信息公示制度,在項目區設立公示牌,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總投資和建設單位等信息進行公示,讓建設區域內土地權利各方全面了解項目建設情況,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規范竣工驗收
(一)明確驗收程序。規范高標準農田建設驗收工作,在實施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的基礎上,以縣為單位開展年度和規劃期內的整體考核。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照相關項目現行管理規定組織開展,驗收結果逐級上報;項目整體考核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農機)、水利、統計、林業、農業綜合開發等有關部門和機構,按照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錄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監測監管系統。
(二)做好建檔工作。探索建立“田塊標識劃界、鄉村臺帳管理、部門備案公示、社會監督共管”機制。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管理臺賬,全面掌握高標準農田建設基本情況和產出能力變化。建立高標準農田檔案管理制度,及時、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標準農田的有關資料并建立檔案,做到準確、完整,逐步推行檔案資料管理的數字化和信息化。
(三)評定質量等級。依據《耕地地力調查與質量評價技術規定》和《農用地質量分等規程》,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對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耕地地力和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四)加強權屬管理。查清建設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現狀和權屬狀況,做到地類和面積準確,界址和權屬清楚,無爭議;存在土地權屬爭議的,不得納入建設范圍。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合理編制權屬調整方案,合理推進土地歸并,逐步解決耕地地塊細碎化問題。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進行地類變更和重新確權登記發證,確保建成后的高標準農田位置明確、權屬清晰、地類正確、面積準確,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或經營者的權益。
三、加強后續管護
(一)明確管護責任。在基本農田范圍外建設的高標準農田,要按照有關程序及時全部補劃為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確保數量不減少、用途不改變、質量有提高。落實高標準農田管護主體和責任,健全管護制度,確保長久發揮效益。引導和激勵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涉農企業和村集體等參與高標準農田設施的日常管護。國土、農業(農機)、水利、林業等基層服務組織要加強對管護主體的技術指導、服務和監管。
(二)落實管護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設施產權制度改革,明晰高標準農田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努力落實運行管護經費。對公益性較強的灌溉渠系、噴滴灌設備、機耕路、生產橋、農田林網等,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運行管護經費補助。
(三)加強動態監測。依托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并結合各部門相關管理信息系統,將高標準農田建設信息及時、全面、準確錄入監測監管系統,確保建成后的高標準農田及時上圖入庫,落實到“一張圖”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全面動態掌握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建后管護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質量等級變化等情況。建立健全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實現高標準農田建設信息實時查詢、對比、統計、分析,做到有關信息互通共享、科學利用,以滿足管理需要。
第六章 投資測算與資金籌措
一、資金需求
綜合考慮工程設施建設與耕地質量提升同步推進的要求、不同地區投入狀況差異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難度加大、成本上升等多種因素,初步估算,高標準農田建設每畝所需投資為1000~2000元。
二、資金籌措
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不斷拓寬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發揮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等經營主體作用,按照自愿原則,籌資投勞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各級政府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進一步加大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
就政府性投入而言,目前中央層面安排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主要有: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中央分成部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測土配方施肥資金、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投資、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投資(田間工程)、中央財政統籌的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地方層面也通過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等,多渠道安排了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要立足現有政策和資金渠道,繼續穩定加大投入,統籌整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資金,確保大規模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資金需求。
(一)穩定增加現有資金投入。
一是用好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充分發揮綜合效益,加強基本農田綜合整治。
二是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重點支持中低產田改造、建設高標準農田和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
三是增加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規模,以發展糧食產業為重點,加大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
四是增加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投入,以高標準農田建設、高效節水灌溉和“五小水利工程”為重點,加快實施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
五是用好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投入,加快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用好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投資,提高田間工程建設投資標準。
六是用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投入。
七是增加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技術集成投入,加快耕地質量動態監測體系建設,加強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推廣應用相關耕作技術。
八是全面落實土地出讓收益中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資金投入,足額提取土地出讓收益的10%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強化中央和省級統籌。
(二)積極統籌整合資金。以完成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為目標,在不改變現有資金渠道的前提下,統籌整合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資金,形成建設合力。
一是中央層面。統一建設標準,明確建設任務、責任分工、管理要求等;建立部際工作協商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加快推進項目審批權限下放,賦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權;加強管理制度建設,為地方統籌整合資金提供制度保障;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并印發《關于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意見》,指導各地做好統籌整合資金工作。
二是省級層面。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廳際工作協商機制,分解建設任務到縣,明確建設重點區域,加強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完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做好統計分析;開展績效評價,實行獎優罰劣。
三是縣級層面。按照中央和省級要求,在縣政府領導下,通過成立領導小組,建立決策協商制度和征求意見制度等方式,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形成建設規劃、實施區域、投入方向、支持環節、項目選擇等方面有機聯結、相互匹配、協調銜接的工作局面;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圍繞主導產業、優勢區域和重大項目,科學布局,突出重點,集中投入,將資金和項目落實到具體地塊,做到統一標準、先易后難、連片治理、配套建設、整體推進;研究制定統籌整合資金的具體方案,引導各類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統籌使用和規模投入,做到“多條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明確各部門任務,分頭組織實施,確保責任落實。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經濟效益
本規劃實施后,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個等級以上,耕地質量平均提高1個等級以上,農田糧食生產能力平均每畝提高100公斤左右。按現行市場糧食平均收購價格計算,畝均增加產值約200元。據此測算,建成8億畝高標準農田,可新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800億公斤,可直接促進農民增收。同時,高標準農田建成后,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可提高約10%以上,據此測算,每年可節約灌溉用水200億立方米以上;肥料利用率約提高10%,每年可節肥120萬噸以上;通過農田林網建設,還可有效增加林木蓄積量。
二、社會效益
建設高標準農田的社會效益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顯著提高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降低年際間波動。本規劃實施后,旱澇保收、高產穩產農田比例大幅增加,可顯著改善我國農業生產條件,提高土、肥、水資源利用率和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二是促進農民增收。據估算,建設8億畝高標準農田,共需投入100多億個工日,按國家投資的約1/3轉化為農民工資性收入計算,共可增加農民收入約2000多億元。
三是促進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和應用。通過實施本規劃,可為良種和農業新技術、新裝備的推廣創造條件,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農業建設。
四是提高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水平。本規劃實施后將進一步健全土壤墑情與耕地質量監測網絡體系,有利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獲取準確的土壤墑情、土壤肥力等重要農業生產信息,從而增強政府指導農民適墑播種、合理施肥、抗旱減災、適時適量排灌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三、生態效益
通過實施本規劃,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業發展和耕地、水資源緊張的矛盾,有利于促進農業生產中的生態保護與建設。通過改善農田基礎設施,可有效減少農田水土流失,減輕面源污染,保護水土資源;通過建設有機肥積造設施,增加有機肥施用量,可促進農作物秸稈還田,減少焚燒秸稈對大氣的污染,減輕畜禽糞便和廢棄物對河流、水庫的污染;通過土壤改良和測土配方施肥措施,可減少肥料流失和浪費,減輕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硝酸鹽污染;通過土地平整、保護性耕作、農田防護林網與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可改善小氣候、防風固沙、保持水土,有效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鹽漬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狀,保護農田生態環境,促進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的生產。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加強協調指導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協調,抓緊制定本部門支持規劃實施的具體政策措施。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落實規劃內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財政部負責落實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土地整治等專項資金;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土地整治項目與基本農田的建設管理、耕地質量監測、高標準農田上圖與信息統計等工作;農業部負責指導培肥地力、土壤有機質提升、測土配方施肥、高產創建、農藝農機、耕地質量與土壤墑情監測等配套項目實施;水利部負責指導水源、灌溉排水設施、坡耕地治理及農田防洪工程建設,嚴格水資源論證,合理配置水資源;林業局負責指導農田林網工程建設;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負責落實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組織指導農業綜合開發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持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統計局負責對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的利用、產出效益、防災減災效果等績效的跟蹤監測;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和《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規范》,國家標準委負責發布。要建立國家多部門共同協商、密切協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機制,加強對《規劃》落實情況的跟蹤和評價,并將結果與下一年度安排建設任務和資金掛鉤,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二、建立協調機制,強化績效考核
省級人民政府對本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負總責。各級地方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由政府領導牽頭,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農機)、水利、林業、統計、農業綜合開發辦、標準化管理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已建立協調機制的地方要進一步明確職能職責,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工作責任主體,協調解決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考核制,把規劃實施與地方政府領導干部考核結合起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竣工驗收和后期管護責任的考核,對建后納入基本農田的高標準農田實行嚴格管理,并每年年末將績效考核情況報國家有關部門。
三、加強規劃指導,做好銜接協調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一項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綜合性系統工程,必須統籌規劃、協調落實、有序推進。
一要建立國家、省、縣三級規劃(方案)體系。各省(區、市)要根據《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編制本地區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確定重點建設區域和重大項目,細化明確相關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將建設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縣,明確縣級政府責任。各縣(市、區、旗、農場)要依據國家總體規劃和省級建設規劃,編制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按照統籌整合資金、銜接建設布局的要求,提出本縣內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具體項目、布局和時序安排,確保各類項目落實到地塊。同時,各級地方政府也要編制年度建設實施方案,有序推進規劃實施。
二要做好與相關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的銜接。各級地方政府在編制和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時,在建設目標、任務、布局以及重大項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水資源綜合規劃、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節水灌溉、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平原綠化等經批準的相關規劃的銜接,避免出現規劃沖突和投資浪費。禁止在現有林地、草原、濕地及25°以上坡耕地上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進資金整合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健全制度建設,完善支持政策,調動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企業等投入主體的積極性,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和吸引金融資本、民間資本積極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安排與農田建設有關資金時,要進一步突出重點,優化結構,穩定規模,保證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及相關配套項目的資金需求。地方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本級安排的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全額納入年度預算,優先安排,足額到位。各地要按照“規劃標準統一、資金渠道不變、相互協調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積極推進整合、共同完成目標”的原則,以縣域為基本單元,按照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加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測土配方施肥資金、大型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投資、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投資、中央財政統籌的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不同渠道資金的有機整合,集中投入,連片治理,整縣推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地可在500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范縣中選取一批典型,探索統籌整合資金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有效方式。
五、嚴格項目管理,精心組織實施
本規劃內的項目,要嚴格執行有關建設程序。
一是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地方各級政府要組織好勘察設計和調研論證工作,落實項目建設條件,強化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開展項目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依據水資源條件,落實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范圍、內容、規模、標準,保證前期工作質量和進度。
二是加強年度計劃管理。各地要根據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情況,編制和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計劃,并加強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和考核。
三是落實工程建設管理各項制度。對大中型工程要全面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對小型工程要提高受益農民參與程度并積極探索資金報賬、巡回監理、項目公示、村民自建等新機制、新辦法,嚴格項目竣工驗收制度,強化考核。
四是加快信息化建設。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各部門建設項目統一“上圖入庫”,建立檔案,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動態管理,實現部門間信息互通共享。強化事前公示,使受益村組和農戶全面了解項目,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六、開展基礎研究,做好技術支持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新形勢下對農田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有關部門及地方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強與之相關的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工作,加強相關標準制修訂,為規劃實施提供技術支持。
一要按照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體系建設和標準制定工作。行業標準制修訂重點是國土、農業、水利、林業等行業涉及高標準農田建設的設計和建設規范、測試和評價方法等方面的內容。行業標準由各行業部門負責制修訂工作,并報國家標準委備案。各地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和行業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與本地區土壤、水源、氣候等相適應的高標準農田建設地方標準,并明確建成的高標準農田的管護要求。地方標準由地方標準化管理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并報國家標準委備案。
二要推廣新技術、新方法。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關鍵性技術問題,開展科學研究,組織科技攻關,力爭有所突破。加強與高校、科研機構的合作,吸收引進和大力推廣高標準農田建設先進實用技術,加強工程建設與農機農藝技術的集成和應用,推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提升項目建設管理的技術水平。
三要加強人員培訓。整合培訓資源,加大對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有關的勘察設計、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等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規劃實施提供智力支持。
- 游客發布于2015-12-29 16:34農機田規劃,電,道路不通, --來自農機通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