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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請生產企業做好2013年農機補貼產品信息備案登記的通知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備案登記的通知
渝農發〔2013〕75號
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確保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有序推進,現就做好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登記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產企業范圍
生產企業的產品必須是屬于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所含12大類32個小類74個品目范圍內,詳見附件1。
二、生產企業產品要求
在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內,且已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含2013年調整)或已列入《2011-2013年重慶市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含2012、2013年調整)的產品。
三、生產企業確定經銷商
根據農業部相關文件規定,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同時符合上述條件一、二的生產企業,請于3月30日前將其自主確定經銷商的確認書及授權代理產品備案資料報送至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
(一)自主確定經銷商。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按要求填報《2013年度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自主確定經銷商確認書》(詳見附件2)。
(二)授權代理產品備案驗證。
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實行備案登記和驗證登記。
在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范圍內,且已列入《2012-2014年國家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含2013年調整)的產品,已列入《重慶市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2013年調整)目錄》的產品以及已列入《2011-2013年重慶市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含2012年調整)的產品,同時2012年已申報并進入重慶市2012年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內的產品,實行備案登記。
實行備案登記以外,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其它產品,以及所在推廣目錄中的配置參數缺少重慶市2013年分類分檔一覽表中分檔參數的產品,均實行驗證登記。
四、材料要求
備案登記材料:只需填報《2013年度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自主確定經銷商確認書》(詳見附件2)、《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登記表》和《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詳見附件3)各一份,同步報送電子資料。
驗證登記材料:(1)《2013年度重慶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生產企業自主確定經銷商確認書》、《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信息登記表》和《重慶市2013年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基本情況表》各一份;(2)推廣鑒定報告以及檢驗報告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和齊縫章)各一份;(3)產品正面、左右側面、標牌照片各一張(4寸),粘貼在A4紙上;(4)以上材料電子檔各一份(照片單張大小500kb以內)。
紙質材料要求統一用A4紙規格,封面按統一格式,注明申報企業名稱及型號,每頁加蓋企業印章,生產企業多種產品請以品目分類,同一品目可合訂一冊。報送的所有紙質資料,應同步報送電子資料。
以上電子資料發送到電子郵箱:LSYX2208@163.COM。郵件名稱和電子文檔名稱要求以“公司名稱+品目名稱”命名,如:“重慶耀虎機械有限公司+微耕機”。否則不予受理。
各企業必須于2013年3月30日前將紙質資料寄送達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松牌路94號日月潭大廈四樓重慶市農機推廣總站信息科,郵編:401127,同時將電子資料發送到指定郵箱。
符合條件并已報送材料的生產企業,其登陸全國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重慶市)的用戶名及密碼,請于3月30日后聯系重慶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信息科,具體聯系人:李尚(023-67909982)。
企業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送資料不齊全的視為無效材料,不予受理,若提供虛假材料的,由企業承擔一切責任,并將取消該企業在重慶市的補貼申報資格。
聯系人及電話:田貴康 李尚 曹鋼,023-67909982。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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