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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贛農機字[2011]33號
各市、縣(區)農機局(站):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11]18號)精神,為落實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切實管好用好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確保實施取得成效,經研究,現將督查方案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遵守紀律要求,嚴格規范操作,加強政策宣傳,強化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要嚴厲查處,決不姑息,確保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附件:江西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江西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實施方案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農辦機[2011]18號)精神,為貫徹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重大意義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強農惠農政策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現代農業、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糧食生產安全,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拉動農機工業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意義重大,事關全局。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從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促發展的戰略高度,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強農惠農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二、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
1、加強對補貼目錄產品的監督。重點監督補貼產品銷售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將已納入我省補貼目錄的產品銷售權,各縣(市、區)在補貼操作過程中不得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嚴禁地方保護主義。
2、加強對農民購機自主權落實情況的監管。加強對各地保障農民購機自主權情況的監督,重點督查各地對補貼目錄、補貼機具供貨點名錄的宣傳和發布情況,要讓廣大農民知曉補貼目錄和補貼產品,切實保障農民的信息知情權;要讓農民可從目錄中自主選機購機,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
3、加強補貼機具價格情況的監管。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中不公布補貼產品的銷售指導價,機具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購機農民可以跟經銷商談判,自由議價。加強對補貼產品售價情況的監督,重點督查同一產品銷售給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原則上不高于銷售給不享受補貼的農民的價格,不高于當地同期市場平均價。對于亂漲價,對損害農民利益的應取消其補貼資格。省農機局將不定期公布有關補貼機具銷售價格采集信息,各地也可以及時公布一些價格信息,供農民參考。
(二)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的監督
1、重點檢查“五項制度”落實情況,對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的確定公示、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的下達、補貼產品經銷商的確認發布、補貼機具監管、協調服務、檔案管理、補貼計算機軟件使用情況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確保補貼管理規范高效,操作過程陽光透明,監管及時到位。
2、重點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的合規性、有效性等方面監督,主要包括補貼資金的審核上報時間、發放程序、補貼種類、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資金結算方式、結算進度等,特別是工作經費落實情況。嚴防擠占、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等違規違法行為。
3、通過質量調查等方式,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重點加強產品質量保障、售后服務承諾兌現、質量監督投訴電話的公布、質量問題的協調處理等環節的督查。確保農民買到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補貼產品。
4、有重點檢查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八個不得”、“四個禁止”等紀律要求落實情況,即嚴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護本地區落后生產能力,嚴禁強行向購機農民推薦產品,嚴禁借國家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之際亂漲價;各級農機化管理部門不得指定經銷商,不得違反規定程序確定補貼對象,不得將國家和省級推廣目錄外的產品納入補貼目錄,不得保護落后強行向農民推薦補貼產品,不得向農民和企業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額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農民購機補貼手續和補貼資金結算手續,不得委托經銷商代辦機具核實手續,不得以購機補貼名義召開機具展示會、展銷會、訂貨會;嚴禁向農民收費、嚴禁向農機生產企業收費、嚴禁向補貼產品經銷商收費、嚴禁以工作經費不足為由向企業和農民收費。
5、加大對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設立和公布購機補貼投訴電話及受理舉報投訴情況督查力度,重點監督群眾舉報投訴的登記、核查處理、辦理時限、舉報人滿意度等方面。進一步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形式,將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及時動態公開。
三、監督檢查主要方式
(一)開展重點督查(5-6月、8-9月)。在補貼工作的關鍵
時期(春秋兩季),成立督查組,到重點市(縣、區)開展補貼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各地必須認真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確督查內容,落實任務和責任人,確保督查效果。
(二)開展農戶抽查(4-6月)。省農機局將利用農機購置補貼檔案信息管理系統,對補貼政策實施情況進行隨機抽查,計劃抽查10個縣,每縣選20個購機戶,提交電話抽查報告。發現調查情況與檔案記錄不符的,要進一步跟蹤調查,了解實情,找出原因,存在問題的,要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責任。各市(縣、區)農機管理部門要組織人員到基層走訪,實地了解補貼實施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省農業廳。
(三)做好政策效果評估(9-10月)。通過座談會、調查問
卷、專家研討等形式,對農機購置補貼總體執行效果、存在問題、政策取向進行宏觀評估,提出建設性意見,為農機補貼政策持續有效實施提供理論支撐。
(四)開展重點案件核查(全年)。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要嚴格執行紀律,快查嚴辦重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擠占、私分資金、索賄受賄、弄虛作假等行為。省農機局將聯合駐廳監察室、廳計財處對全省農機補貼工作進行抽查。要嚴格責任追究,對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門和單位或因失職瀆職致使中央決策部署得不到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追究責任。對于舉報情節具體、反映問題較嚴重、影響面大的舉報或投訴,要及時核實處理,并要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發揮震懾警示作用。
農機購置補貼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督查重點及日常監督中發現的主要問題,由參加督查組的有關人員,開展督導檢查。
聯系人:李冬水 聯系電話:0791-6234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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