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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請生產企業4月15日前申報經銷商
關于2010年農機補貼機具經銷商備案的通知
各農機補貼機具申報企業:
根據農業部和江蘇省有關文件規定,2010年對補貼機具經銷商實行備案制度。補貼機具申報企業須按《關于江蘇省200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代理)商備案的函》(蘇農機計[2008]10號)要求,自主提出經銷商名單報省農機局備案后執行。
2010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繼續實行網絡操作管理,按照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的操作程序,申報企業須首先在系統中對經銷商進行注冊,然后以生產企業的身份進入系統,選擇經銷售并為其分配經銷機具及銷售區域。具體操作詳見附件1。
請各申報企業按要求于2010年4月15前完成經銷商的選擇及注冊工作,并將經銷商備案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省農機局計財處。
聯系人:翟福云、王琨
聯系電話:025-83275109、83275120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載:1、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企業操作說明
2、關于江蘇省200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經銷(代理)商備案的函
新聞來源地址: http://www.mtin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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